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了解到,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于本月13日正式公布。该方案规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为适应电信市场发展,进一步推动移动电话资费水平下降,让广大消费者更好地享有电信市场发展、技术进步的成果,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经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之后,由两部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改委、物价局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决定降低移动电话国内(除港澳台地区外)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
据了解,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按新标准计算,漫游状态下的服务收费,由现行的主被叫长途通话预付费用户每分钟1.4元、后付费1.2元,本地通话预付费0.8元、后付费0.6元,主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4元。
另外,按照要求,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新方案标准的,由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表示,因电信企业对计费系统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给予一定的技术准备期,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当前我国电信市场发展不平衡,此次下调国内漫游费上限,其目的就是缩小漫游费与本地通话费水平之间的价差,调节消费者与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让电信行业的发展成果为全社会共享。新的上限标准出台后,将促进企业通过进一步的竞争来降低漫游资费水平,让广大用户得到进一步降低电信资费的实惠。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新方案,于近期内进行系统改造、技术培训,相关情况市民可以直接拨打10086进行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