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精神,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步伐,张汪镇不断加大对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因村制宜努力探索经济薄弱村发展的新路子,取得良好成效。
该镇在促进经济薄弱村发展过程中,坚持“经营性资产抓创收、资源性资产抓开发、公益性资产抓管护”原则,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依法经营土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收归村集体所有和经营;实施分类指导,围绕实施 “一村一品”,充分利用各村资源和地理区位优势及特色产业,带动农户或联合企业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兴建农贸市场,开辟村级集体的收入来源;鼓励集体经济薄弱村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强村带动”战略,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发挥经济强村优势结对帮扶经济薄弱村,促进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严格控制新债发生,全面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不断规范和加强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村级腐败行为。该镇计划用三年时间,使集体经营性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集体经营性年收入1至3万元的村年增长率不低于全镇的平均增幅,三年后达到5万元以上,使34个村经济薄弱村发展进入快车道。
同时,该镇实行领导干部、镇直部门帮扶责任制。各党总支书记是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帮扶单位帮助薄弱村制定发展规划,寻找发展路子,帮助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技术、信息方面的问题。帮扶工作一包三年,定期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效促进帮扶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