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滕州精神”提出以后,全市上下举行了多种形式的解读与宣传活动。城市精神一如人之精神,除了要倡导和树立,更需要大力培育。而培育城市精神的“养料”和“气候”,远非教化宣传所能提供,它应该是对人的观点、信念、道德等给予重要影响的,一个城市不断改善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新时期“滕州精神”是一株新长成的禾苗,育苗功夫不应下在禾苗本身,而应在其赖以生长的环境。笔者拙见,需做以下工作:
一是文化教育。任何一个城市的城市精神都有其文化根基,新时期“滕州精神”也莫例外。古语“根茂者其实遂”。新时期“滕州精神”是果实,离不开滕州文化这棵茂根的养料哺育。我们应该借助“六城同创”之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在探索发掘城市精神本源上大做文章,撷取文化与精神的结合点,化虚为实、变抽象为具体,实现城市精神与民众心灵的有效对接。
二是活动践行。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和诚信”等为主题的文明城区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积极开展党政机关创优争先、依法行政、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官德建设”、党风、政风建设带动社会环境的良性发展。
三是机制优化。在城市精神的成长发育过程中,需要一个能够容纳和激发人民群众各种能量、不同参与程度的机制。宣传造势不是“魔弹”,群众不会“应声倒下”,要通过教育、动员、激励等方式引导市民以主人公热情积极参与到“滕州精神”的学习与实践之中,真正让这颗幼苗找到其宿地和沃土——市民的心田。
四是法治环境。现代城市文明的精髓在于优良的法治环境,城市精神的塑造基础之一是法治下的文明环境。这个法治环境,并不是严厉的法的打压,而是大家都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遵章办事。一个连起码的交通规则都难以有效遵守的城市,也莫论城市精神塑造了。所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样是城市精神建设的基本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