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市法院判决了一起长达3年的离婚案。一女子为了留住丈夫,竟在离婚期间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她原以为有了孩子,法律又有在哺乳期间不能离婚的规定。这样就能挽留住丈夫。可没想到儿子一岁以后,丈夫还是与她离了婚。 李某28岁,东沙河人,2003年和丈夫陈某在家庭的包办下结婚。李某长得不太漂亮,好在家境殷实。在家庭的帮助下,找了个比自己年轻又帅气的对象,她心里十分高兴。结婚之后,他们夫妻感情一直不好,多因丈夫嫌弃她的容貌。但陈某家庭贫寒、势单力薄,尽管心里不乐意,可没有办法改变这场不幸的婚姻。 2004年,陈某外出打工并小有成就。从前他不敢提出离婚,如今他在外打工可没有什么顾忌了,于是向李某提出离婚的要求,但遭到李某的拒绝。李某骂陈某是“陈世美”。她的邻居也帮着出主意。有一个邻居说,你把他骗回来,然后用计和好。假如你怀了孕,就离不了婚啦。李某十分相信邻居的话,依计而行,并真地怀了孕,还生了个可爱的儿子。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李某在儿子一岁多的时候还是被他的丈夫抛弃了。这场包办的婚姻不仅害了他和陈某,也害了年幼的儿子。早知这样的结局,又何必离婚期间生个孩子呢?这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