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007年12月26日起,我市在城区范围内开始实施天然气置换入户工作。1月2日,七彩阳光城、学院路农行宿舍居民用户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东校区、滕州宾馆公共服务用户已经正式使用天然气。1月3日,记者就我市天然气利用实施城区置换工作的相关情况采访了市燃气总公司负责人。
据了解,我市城区天然气置换经市政府2007年12月26日发布的《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滕州市城区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实施。通告规定:置换入户的具体区域、日期及有关注意事项由滕州市燃气总公司提前告知有关街道、社区和用户。
在天然气置换过程中,市燃气总公司将对置换区域的燃气管道进行新的分割或连接,置换工程需办理的有关规划建设手续实行一次性报批,按计划分批实施。由此所进行的开挖、破路、放燃等工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止。
置换工作期间用户务必家中留人,以确保按时置换,不发生遗漏。对因特殊原因不在家中而错过天然气置换的用户,应主动配合做好置换补缺工作。有关企事业单位对置换区域的用户在置换工作当日,应准许在职人员请假。
由于天然气与煤气的燃烧特性不同,原正在使用的煤气灶具必须进行更换或改造。如不改造或仍使用原灶具,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居民用户切不可在燃气用具尚未更换或改造的情况下使用天然气。已无法改造的灶具禁止与天然气管道联接使用。对不符合天然气计量要求的燃气表由市燃气总公司负责更换。
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灶具改造费用要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禁止不经批准使用任何形式的天然气采暖炉采暖,对未经批准私自安装的,将依照《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拆除。
市建设局负责天然气置换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镇街、社区、物业管理等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天然气置换入户工作。
最后,市燃气总公司总经理邢军告诉记者,公司将积极制定科学的置换方案,争取尽快让更多的市民和工业、商业用上高效、清洁、环保的绿色能源天然气,从而改善市民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