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某煤矿青年工人姚某,酒后无聊,为寻找刺激,竟多次拨打“110”报警,谎称在某处发现杀人犯。结果姚某因谎报案情被大坞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2月14日晚21时46分,大坞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市公安局“110”指令:有人匿名报警,在大坞镇某村村南有杀人犯。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某村村南,到达现场后经多方查询没有发现杀人犯。这时,报警人又拨打“110”,说杀人犯在滕州市某煤矿矿内,出警人员又赶往某煤矿,会同矿内保卫人员在矿内查访了两个多小时,还是没有发现杀人犯,遂怀疑报警人是谎报警情。
2月15日,大坞派出所民警经过周密分析,通过报警电话地址查询,锁定了报警人姚某。当姚某被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后,感到事情闹大了的姚某如实交代了事情的详细经过。原来,2月14日晚,姚某和本单位两名同事喝了一斤白酒后,感觉心中有点烦,总想找点刺激。后来竟然想起了拨打“110”谎报警情的主意。
当派出所民警告知对其给予行政处罚时,已经醒酒的姚某这才意识到玩笑开大了,对自己的这种盲行为后悔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