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时某本想偷接电,过个宽绰年,不料年还没过完即被供电部门发现,并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春节期间,眼看各项开支剧增,精打细算的人们都会盘算着如何节省。节省本是好事,然而家住南沙河镇的村民时某却将节省建立在了违法的基础上。为节省开支,时某采取秘密手段将自家用电线路绕过电表,偷接到了公共线路上,并以此供应家中所有的电器用电。
2月20日晚,电力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线路维护时发现时某家中正在偷电,工作人员随即报了警。民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时某盗窃用电费用高达5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时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面对行政拘留的处罚,时某懊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