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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洪绪镇某村的一名女中学生王某,为考学冒用了本村张某的户口。11年后,张某为登记结婚恢复了本人的户口后,王某却成了“黑户”。洪绪派出所所长郑杰通过调查走访,依照法律程序,最终给王某安上了“家”。 现年28岁的王某,11年前是某中学的一名复读生,王某担心在考学时会给复读生加分,就找到本村初中毕业的女生张某,打算借用张某的户口,由于张某年少,又与王某是同学,对户口没多在意,就答应了王某的请求。1997年,王某用张某的户口考上了枣庄市一所专业学校后,将自己的户口从当地派出所迁走,派出所对王某的户口进行了注销。但王某办身份证、结婚证时,仍使用张某的户口。 今年6月份,张某因去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来洪绪派出所检验户口时,发现自己的户口虽然有登记记录,但民政部门不给办理订婚手续,原因是王、张二人同时拥有一个户口。为此,张某与王某闹起了官司。派出所所长郑杰与户籍民警一起,对张某的身份证及户口本进行检验后,多次到村委会及群众中调查走访,澄清了王某借用张某户口的事实真相。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派出所对王某进行了处罚,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经批准后,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最终给王某安上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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