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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车牌将实行“终身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滕州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9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获悉,国家公安部日前下发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便民措施》)将于7月1日起陆续开始实施。
    据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机动车报废后,原有号牌随即注销,车主买新车后只能换领新号牌,但是《便民举措》在7月1日实施后,车主想保留自己原号牌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生活中有的机动车所有人由于个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号码。而现有的规定限制了机动车所有人的这一需求。为了满足群众需求,《便民举措》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车牌号码。但自办理机动车报废回收手续起,机动车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将收回该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挑选。
    最后,工作人员提醒大家,申请车牌号码终身使用还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来机动车车牌号码,但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应在3年以上。二、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则不能申请继续使用原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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