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5日,市政府举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首发仪式。86户低保家庭成为全市首批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共享受补贴金169760元。此举,标志着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正式启动。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位明,市政协副主席刘玉荣,市长助理王文奎,枣庄市建委副主任姜山出席首发仪式。

11月15日,86户低保家庭首批享受到了住房租赁补贴。
据悉,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2007年底前对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低保居民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全面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其申请条件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6个月以上,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家庭成员具有城区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家庭成员为2人或2人以上、相互之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王刚指出,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其住房困难,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一样,是政府社会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能。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改善“双困家庭”的住房条件,逐步解决全市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是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王刚指出,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更加关注民生,让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市政府将在启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基础上,继续落实有关措施,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尽快享受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共享全市改革发展的成果。
王刚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推进,切实把廉租住房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构建市、街道两级联动的工作体系。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以及社会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机制,推动廉租住房工作扎实开展。要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实现对廉租住房的长效动态管理。廉租房主管部门要制订廉租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规范工作程序,坚持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确保廉租住房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这项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市住房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龙泉、荆河、善南、北辛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副主任、低保站长、居委会主任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代表参加了首发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