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供需形势日趋紧张,实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土地面积已成为支持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市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黏土砖(瓦)的通知》精神,决定自2007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77座实心黏土砖窑场彻底进行关闭复垦,关闭复垦后可新增耕地2980.89亩。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计划2007年关闭20个、2008年关闭37个,到2009年12月底关闭全市所有实心黏土砖窑场。
为全面加快关闭黏土砖窑场工作步伐,我市制定了关闭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成立相应的取缔实心黏土砖窑厂工作队伍,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分步实施的办法,逐一制定关闭方案,完善新型墙材发展规划,具体、落实取缔关闭工作。对拟关闭的砖窑场,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依法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工商营业执照》。涉及的各镇(街)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在市国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积极主动对辖区内的砖窑场进行拆除关闭。按照先拆除砖机,再爆破烟囱,实行砖窑体拆除清理,最后完成砖窑场用地复垦的步骤,取缔实心黏土砖窑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止2007年10月份底,全市已依法关闭黏土砖窑场20个,完成砖窑场用地土地复垦596亩。
同时,我市积极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尾矿等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替代取缔的实心黏土砖,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通过依法取缔关闭黏土砖窑场,补充了耕地占补平衡不足,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