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颁布施行。《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施行,为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提供了有效依据;鲁南经济带建设为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率先发展的总体目标,给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指明了方向。做好今后的城乡规划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营造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切实加大《城乡规划法》宣传力度,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把城乡规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增强做好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改变城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重城市、轻乡村,重建设、轻规划,先建设、后规划”的现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规划部门要积极参加和组织进行规划法学习培训,全面领会规划法的精神实质,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二、全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要研究制定规划全覆盖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管理的任务目标。要建立健全市、镇(街)、村(居)三级规划监管网络,将规划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市规划部门和各镇街要切实组织好城镇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抓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搞好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综合交通、商业网点、水系、绿地系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旅游发展、环境卫生、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风景区旅游规划等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要着重搞好市委原址区域、市政府原址区域、龙泉广场周边区域、博物馆、鲁班纪念馆等重要区域改造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城市设计。
三、全力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要彰显城市特色,全力打造“墨子故里、江北水乡”城市形象。要紧紧围绕“打造核心竞争力凸显的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的城市,发展活力十足的城市,特色鲜明适宜人居的城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城市,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城市”目标,舍得加大投入,以富规划带动大发展。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针,全面放开规划设计市场,积极引进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和人员参与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要积极应用新理论、新方法,并注意吸收相关学科专家广泛参与。要树立精品规划意识,实行规划方案征集制度。要加强与发改、国土、建设、执法、交通、水务、供电、通讯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专业规划编制。要确保各项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必须有效防止马路拉链等现象发生。
四、全力提高城乡规划执行力。要确保规划科学,强化建筑造型、材质、色彩、绿化、美化、亮化、公建配套等规划指标的审查审批,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确保规划审批有法可依。要切实维护规划的刚性、法定性和权威性,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要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和规划公示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城乡规划社会监督渠道。要严格加强审批监督管理,坚持“一书三证”和规划审查制度。要加强与部门镇街的联系,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