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东网枣庄3月15日电 (通讯员 鲁大鹏) 滕州市自家电下乡工程启动以来,审核通过的110个销售网点,销售补贴家电1065台(件),经过初步登记、审核和备案核查,确定了符合补贴条件的430人,发放补贴资金8万余元。
滕州市“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于1月10日启动,是山东省五个试点县(市)之一。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地发放到农民手中,该市严格按照《山东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购买人提出申请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本通”的形式发放到位,要求镇街指定专人负责,对农户补贴申报实行一周一报制,对审核合格的申报农户及时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补贴备案。从目前基层群众反馈情况看,受补贴对象对补贴发放方式较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