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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是今年我市支农惠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了农村消费升级,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自“家电下乡”补贴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财政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销售、服务和补贴资金兑付网络体系,广泛宣传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同时,结合工作开展实际,积极简化补贴发放手续,方便人民群众。 记者获悉,从即日起,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只需持产品标识卡、户口簿、身份证、“惠农一卡通”存折即可到镇街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财政部门自接到农户补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帐户,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安全、快捷、顺利。目前,我市各销售网点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043台,其中冰箱、冰柜2253台,彩电1459台,手机331部,总销售额58119万元,已为2801名农民办理了“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手续,共计发放补贴款5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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