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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滕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的决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滕州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4

(2007年9月13日滕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和《枣庄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2008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滕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决定:
滕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07年11月16日(农历十月初七,星期五)。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中“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规定,建议各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相一致,由各镇选举委员会确定后在本辖区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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