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滕州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8

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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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政发[2007]52 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完成财政任务目标,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财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财政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地方财政收入“两个比重”及人均财力仍然偏低,财政在新起点上增收的难度加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部分镇街财政依然困难。三是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财经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增收节支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把增收节支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全面加强增收节支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经济发展是财政增收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牢记发展第一要务,扭住发展不放松,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一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机械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等的意见,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要继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认真落实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积极转变招商方式,着力提高引资质量,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三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煤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医药、建材轻纺等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扶持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和节能降耗,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四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壮大支柱产业,培植稳定的骨干财源。

(二)加强收入征管,全面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任务15.88 亿元,工作目标要争取突破16 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收益1.7 亿元;市级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入任务1.77 亿元,政府专项资金收入任务3.82 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任务4.62 亿元。为确保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一要加大税收征管稽查力度,提高征管效率,坚决查处随意减、免、缓税及偷、逃、骗、抗税行为;严格契税、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规定,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开展税源调查,搞好税源动态监控,巩固宏观税负分析成果,深化综合治税,加强收入分析与监督检查,切实将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二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意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抓好专项资金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越权减免、乱收乱罚及挤占挪用等行为;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杜绝随意减免、缓交、返还等行为;加强对城市公用设施使用权、政府垄断性经营服务收入和社会公共资源经营收益的财政管理。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搞好清产核资,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评价机制,规范和全面实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财务总监,靠前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支持,促

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凡有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任务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及有偿使用和处置收入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四要强化社保基金是政府财政性资金的观念,核准缴费基数,加大“五险并征”力度,建立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制度,全面清理拖欠,防止发生新欠,提高基金自求平衡能力;参保单位要依法缴费,民营企业参保比例要逐年提高,今年要达到50%以上。五要建立落实组织收入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收入征管目标责任制,将任务逐级落实到征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严格考核奖惩。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一要周密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体系,规范项目支出管理,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增强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调动各方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减少中间环节,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开设收入过渡账户,更不得私设“小金库”。三要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机制,推行采购预算制度,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益。加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力度,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纳入评审监督范围。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招投标制,实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效益。各部门单位出台增支或扶持政策措施时,必须先由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来源,并签署书面同意意见。四要大力压减人员经费支出。加强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双控”管理;实行工资和养老金统发公示举报、采取指纹查询等措施,堵塞支出漏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投入方式,变“养人办事”为“购买服务”,将适合市场运作的单位推向市场,减少财政供养范围。五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考察培训费和市直部门单位集中办公费用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凡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一律不准搞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建设,不准购买小汽车和豪华办公用品。违反规定的,由财政相应扣减单位经费预算。六要严控政府债务。加强债务清查,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逐步化解政府债务,建立举债审批、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镇街、村不得为经济活动担保,不得举债建设非生产性项目。七要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和市镇财政体制,将转移支付与财源建设、工资发放、减人增效挂钩,调动镇街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搞好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要切实加强对增收节支工作的领导,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继续发扬团结一致、协同作战的优良作风,形成财政增收合力。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积极主动做好协税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税法规制度和损失浪费行为,确保增收节支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OO 七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财政增收节支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 年5 月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