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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地税局为加强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在系统内进一步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针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执法文书不规范,处罚不统一,罚款入库率低,以及部分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缺乏执法过错行为预见性,部分过错行为屡禁不止等情况,通过七项措施,全面规范各项执法行为,使执法过错数量大幅度降低。四月份,执法考核申辩调整后的过错行为共7项,扣分17分,涉及责任人为6人,其中八个分局微机考核未发生执法过错行为,确保了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运行畅通,提高征管质量。
一、培养良好的执法习惯。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记录执法日志,通过对执法过程进行质量记录,实行过程控制,并严格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确定的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规定的办理时限等要求,主动、负责的做好所承担的各个环节的工作,把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自觉融会到日常执法工作过程当中,逐步养成规范执法行为,把执法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核实和清理征管软件中的数据。以“一户式”管理和税务登记证换证为契机,对每一户纳税人进行税源管理岗的维护,以税源管理岗人员为责任人,全面清理征管软件中的垃圾数据,不留死角,做好征管软件中基础数据的维护,保证其真实性,提高执法责任制运行质量。
三、实行执法考核预警制度。滕州市地税局通过执法《通报》形式对各单位上期发生的各项过错行为进行在网上公开,指出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过错的知识点和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要求、流程操作,指导执法人员在下一步的执法工作中,根据工作实际,规范各项执法活动,通过执法考核预警,引起了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有效的减少了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
四、建立执法考核点评制度。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考核结果出来后,针对市局《通报》要求,召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执法工作点评会,分析、查找不足,明确职责,理顺执法流程,充分认识执法过错行为的严重性,做好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提出改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操作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使每人都能全面、准确掌握,依法、公正地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和操作,确保依法治税和规范执法,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执法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六、及时整改执法过错行为。对在考核软件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逐条逐项进行分析,查清过错发生的根源,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并填制《执法考核过错行为整改落实情况表》报送执法监督办公室,对整改不彻底、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通报。通过排查执法过错发生的原因,从而避免过错行为的重复发生。
七、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为使执法责任制得到更好的推行,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滕州市地税局制订了《滕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执法考核出现执法过错行为的责任人进行经济惩戒,自2006年10月份执行以来,共对41人次出现执法过错的执法责任人给予了经济惩戒,扣发执法考核奖金1920元。同时,对无执法过错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了奖励,充分调动了广大地税工作人员认真执法、严格执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依法治税进程。(税收法规科 邱子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