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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公诉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在全省检察机关迎检总结大会后,我科按照院党组的工作部署,立即召开了全科总结会。在总结会上,既肯定了成绩,又全面分析了问题,结合公诉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提出了今后整改的方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面总结迎检活动 (一)迎检取得的成绩 本次迎检,我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网上办案100分;办案质量检查99.9分。省院检查团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成绩的取得,归功于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归益于我科全体同志团结一致、共同努力。首先,我科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迎检工作的落实。在确定迎检任务后,专门召开了动员会,研究制定了迎检方案,进行了周密细致的部署,一周一调度,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其次,全科同志为迎检团结协作、全力以赴。全科同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班加点,废寝忘食,不敢有一点马虎,未敢有一丝懈怠。卷宗拆了装,装了拆,反复四五次;网上办案,填了又填,改了又改,历尽周折。尽管如此,全科同志不喊苦、不叫累,始终热情高涨,斗志昂扬,做到了迎检、办案两不误,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迎检中的问题 省院检查组对我院公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又指出了不足之处。不足之处是:个别案件论证尚简单,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存在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是对规范化办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时认为只要案件诉得出、判得赢、不出稳定问题,就大功告成了,也就简化了法律文书,没有完全按照省院的标准实施。二是没有养成规范化办案的习惯。平时办案不规范表现在:网上法律文书不完全,案件该审批的没审批,该讨论的没讨论;法律文书不规范,文书的字体不统一,审查报告分析论证不充分等问题。 二、建立规范化办案机制 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办案水平,我科专门制定了规范化的办案机制。本次迎检活动充分证明了规范化的重要性。迎检就相当于考试,如果平时不抓紧,只好考前抱佛脚。平时工作规范化,就可以“任凭风浪急,稳坐钓鱼台”。规范化办案机制以规范化办案为核心,突出了部门领导的督促、监督职能,做到了平时办案与督促检查相结合,保证了平时办案规范化。该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公诉工作制作一把尺子 规范化首先要有“规”,也就是要有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省院公诉处的办案标准。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每个办案室各行其是,遇到检查必然是个大问题。在迎检中,枣庄市院公诉处与我院公诉科法律文书标准不统一,省院公诉处与枣庄市院公诉处标准也不统一,导致卷宗改了又改,反复多次,做了许多无用功。迎检后,我科领导对统一标准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下决心解决予以解决,并积极地向枣庄市院公诉处反映,希望与公诉处统一标准。 (二)人人养成一个规范化习惯 俗语称:习惯成自然。好习惯一旦养成,想改都困难。规范化的习惯养成了,办案也就规范了。规范化习惯不仅能提高职业素养,而且能克服人的惰性,例如,网上办公,一开始大家不习惯,用的多了,也就自觉地使用了。迎检中,我们自查出了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用语不严谨,讯问笔录不到位,出庭活动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这次大检查,同志们重新认识到了规范化的重要性,自觉养成了规范化的习惯。 (三)严把三个质量关 三个质量关具体是:一是承办人要在办案质量上下功夫,高质量地完成法律文书;二是主诉检察官对案件质量严格把关,确保不出问题;三是科长、分管检察长对案件最后进行审核。科长、分管检察长利用网上办案的平台,对承办人发送的审查报告、起诉书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文书不予审批,并发回重新修改。三个质量关,有力地保证了案件的水准。 (四)一季度一检查制度 为督促办案人规范化办案,除对个案进行把关外,还应对案件的卷宗集中检查。案件的卷宗是上级院检查的主要依据,最能反映办案流程是否合法、是否规范,也最能体现办案的质量。因此,我科建立案件卷宗自查制度。根据公诉工作的特点,需收到判决书后才能装卷,每季度一检查比较现实。这样既能及时地发现问题,又能将繁重的整卷工作进行分解,更主要的是催促办案人功夫用在平时。 (五)年终“十佳规范案件”评比制度 为调动规范化办案的积极性,我科实行年终案件质量评比制度。我们按照省院的考核标准,对个案进行考核。要求每个办案室拿出四本卷,从中评选出十佳案件,然后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总之,我科将以这次大检查为契机,建立规范化办案机制,提高我科规范化办案水平,推动我院公诉工作“争第一,创一流”,为我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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