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曲马多、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罂粟壳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保证对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需求并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促进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年元月18日开始,计划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市开展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活动。
根据检查通知要求,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有未经批准经营二类精神药的行为,是否有未经批准经营曲马多、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等兴奋剂药品的行为,是否有未经批准经营罂粟壳等毒性药品的行为。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是否不按规定销售特殊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否未经批准经营二类精神药品,其他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等内容。
要求各执法队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特殊药品监管法规行为,要查清特殊药品的来源去向,对直接造成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继续经营特殊监管药品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对严重违规者要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对全市特殊管理药品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措施,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经营秩序,逐步建立起本辖区特殊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