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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院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和上级院的部署,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的跨越,先后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高检院授予的集体一等功、“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院授予的集体一等功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着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2006年5月以来,按照上级政法委和省市院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统筹活动的开展。活动中,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干警每人都撰写了两万多字的心得和笔记。对查摆的148条问题建立了整改台帐,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全体干警参加了枣庄市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平均成绩在99分以上。省市政法委、省市院多次召开现场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姚成林、省院李少华副检察长、郭鲁生副检察长等领导均给予充分肯定。干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连续三年在枣庄市检察院工作考核中夺得第一,七个业务部门也均连续三年夺得第一。特别是在2007年全省基层院检查评估活动中,全体干警同心同德,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拼搏奉献的精神,求新求胜的态度,扎实工作,认真准备,全面展示了我院的各项工作,参加抽考的党组成员、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均取得满分,被省院评为优秀(一类院)等次,确立了滕州院在全省基层院的领先地位。二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队伍建设。加强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把班子自身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党组成员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公正履职,监督有为,创新求胜,规范发展”的思路和建设“政治、业务、规范化强院,争创先进检察院”的目标,紧紧围绕“潜心学习、用心工作、狠抓落实、规范发展、率先垂范”的要求,狠抓班子自身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连续两年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滕州市委和枣庄市院连续两年发出向该院学习的决定。在滕州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全会上,全票通过该院工作报告。队伍建设水平高,干警创新能力强。干警连续多年无违法违纪案件,人民满意率在99%以上。干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无违法违反办案行为;严格实施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制等接访制度,妥善处理、化解矛盾,没有出现群众越级上访现象。干警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仅今年就有以事立案的监督办法、“双征求”机制、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等6项业务工作经验和创新成果被高检、省院肯定推广。先后有江苏、天津及省内的50多个检察机关来人来函学习借鉴该院的业务工作创新做法。大力开展“立检为公、制法为民”、求突破、抓亮点等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干警既公正执法,又一心为民。多次举办爱心捐款捐物活动,干警踊跃捐献。每名干警捐款200元结对帮包官桥、西岗等乡镇贫困失学儿童。陈东检察长多次带领干警开展走访贫困户和贫困老党员活动。指派专人帮包的东郭镇大坞沟村和龙阳镇卧龙村,帮助两个村解决道路、吃水、发展等民生问题。三是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在反贪工作中,认真查办涉及民生的医药、医疗系统的犯罪案件,努力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先后查办多起贪污高速路补偿款案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反渎工作认真开展查办惩治破坏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立查的滕州环保局副局长赵某某监管失职案,被《检察日报》以《严查渎职,还百姓绿水蓝天》为题进行报道。侦查监督工作开展不捕说理活动,挽救嫌疑人,也受到了被害人的赞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举措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公诉工作开展“双征求”活动,新的工作机制得到了上级院的认可。民行工作、监所工作、控告申诉信访工作也以公平正义为出发点,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维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上做出了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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