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8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坞中队办公楼落成,滨湖中队同日揭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海江,市政协副主席李怀兴,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滕州市公安局局长李卫东出席落成仪式。
大坞交警中队办公楼位于大坞休城村东,总投资400余万元,建筑面积1745平方米,车管服务大厅、违法处理室、事故处理室、伙房、大小餐厅、澡堂等辅助建筑面积760平方米,集民警工作、生活、训练与一体,档案室、图书馆、荣誉室、多媒体会议室、健身房等“五小工程”设施一应俱全,软硬件配置齐全,符合规范化中队建设标准。
滨湖交警中队位于滨湖镇境内,现有民警6名、协勤人员11名,配备巡逻警车3辆,中队临时办公场所建筑面积380平方米,辅助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五小工程”健全完善,办公条件设备齐全高效,符合规范化中队建设标准。滨湖中队的成立,必将为我市西部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