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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的本质要求,是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突破资源瓶颈制约的客观需要。今年4月1日,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节能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节能的基本国策地位,把节约资源工作提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政府、企业在节能工作中的职能和义务;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强化了用能控制。新节能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节能工作由政府推动走向了法律推动的道路,成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乃至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 节能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密切协作,各企业积极主动落实各项措施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全市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政府是节能工作的引导者和监察者。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节能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充分认清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得力的措施,把节能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拖了全市后腿,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企业是节能工作的主体。所有企业经营者要从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出发,认真做好节能工作。要主动加强基础管理,加大投入,加快节能技改步伐;要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做到车间有指标、班组有任务、个人有压力,建立节能长效机制;要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节约意识和操作技能,形成自觉自发的良好习惯;要科学规划节能方案,合理设计循环经济模式,开展三废的综合利用,努力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能源的梯级利用和水资源的重复利用。 广大市民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从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资源和碧水蓝天的角度出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心节能工作、关注节能工作,积极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公民监督权。全市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节能、人人查浪费、人人抓整改,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同心同德,用我们的聪明智慧和辛勤汗水,共同打造一个绿色、和谐、健康、持续发展的新滕州,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美好、舒适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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