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房产网 » 房产维权 » 协议签了 房款交了 房产公司突称"别人买了"
协议签了 房款交了 房产公司突称"别人买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房产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4
      和开发商约定了明确的还建安置房地点后,突然被告知,该住房已卖给他人。昨日上午,说起自己的遭遇,朱先生颇为气愤。

  朱先生称,他原住在汉阳月湖堤东菜园二街。2004年,该区域被列入月湖五期拆迁范围。2007年底,朱先生与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达成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选到位于江汉苑29栋二单元203号的还建房。今年5月13日,朱先生按照该协议,向武汉均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14余万元还建房价款。此后,朱先生多次找到该房地产公司,要求提供相应购房合同,均未果。

  6月18日,朱先生突然接到房地产公司通知,之前在安置协议和购房合同中确认的还建房,已经卖给了别人,并称可另向朱先生提供同一小区同面积的住房,也可退还朱先生购买该还建房的全部房款。考虑到其他住房的朝向和采光不如该房,朱先生当即回绝。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陪同朱先生找到武汉均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女工作人员承认,该公司员工在为朱先生选房时出现失误,将其他客户已选中的房子又选给了朱先生,并称公司多次与朱先生协商此事,但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当记者要求见公司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此事时,被公司员工以不能给领导打电话为由拒绝。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铮如铁律师事务所的毛律师。毛律师表示,双方有明确协议,房地产公司不应把自己的失误转嫁到客户身上,应在充分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解决。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滕州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滕州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滕州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滕州房网联系 .
    相关信息  
    姐弟均持父亲遗嘱争房产 六份遗嘱全无效?
    房产“俯卧撑” 能撑多久?
    北京二手房抛售普遍 房产买方市场时代已到来
    刘嘉玲:不懂股票,只会投资房产
    扩张计划受阻宏观调控 房产中介遭遇"开店难"
    房产开发商遭遇融资困难年 楼价被“逼”回理性
    沪高校教师坐拥7套房产:炒楼如炒股 下跌不心慌
    “交易量低迷 从业人员转行”房产中介度日艰辛
    研究报告建议以越南为鉴 保证中国房产健康发展
    房产转我名下 该如何办理?